2008年4月3日,欧盟委员会、健康及消费者保护总司颁布了修改对食品内重金属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号法规(提供英文,共5页)。 该草案对食品增补剂内的铅、镉及汞制定了新的最大限量。 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铅的最大限量:3.0 mg/kg; 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1.0 mg/kg, 单独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构成的食品增补剂除外,后者最大限量拟定为:3.0 mg/kg; 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汞的最大限量:0.1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