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保”大棒
随后,商务部于
企业无奈
对于处于出口贸易一线的大小企业来说,出口业务陷入被动利润空间大大压缩。重重紧逼之下的严峻考验,使得一些纺织品生产企业感到 “彷徨”和“措手不及”。
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全国许多以外销为主的纺织服装企业均在不同程度地为自己找后路或另辟蹊径,更有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广州外销为主的服装企业数量急速锐减,已由年初的70%以上的高比率降至如今的30%,部分企业则开始了转外销为内外销结合的业务模式。
已经接下订单的企业则只有让工厂开足马力,24小时日夜加班,最大限度赶制已经签下的订单,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值范围内。
没有合同的企业更是不敢轻易接单。
究竟何为“特保”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专门规定“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其中第一款提到,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应根据《保障措施协定》采取措施。任何此种请求应立即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
第四款对市场扰乱存在的情况进行了细化,市场扰乱应在下列情况下存在:一项产品的进口快速增长,无论是绝对增长还是相对增长,从而构成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认定是否存在市场扰乱时,受影响的WTO成员应考虑客观因素,包括进口量、进口产品对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及此类进口产品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的影响。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四部分D节第241—242段规定了专门针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的保障措施,通常称为“纺织品特殊保障措施条款”,该条款适用至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