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01号公告称,自2012年12月20日起对进口自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7年12月20日到期。根据澳大利亚《1901年海关法》第269ZHB(1)款的规定,利益相关方可最晚于2017年3月13日提交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续期申请。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相关申请,该案反倾销措施将自2017年12月21日起不再适用。
2012年6月14日,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贸易救济处发布第2012/30号公告称,对进口自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和7211.19.00/41等。2012年12月20日,澳大利亚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贸易救济处发布第2012/66号公告称,对进口自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8.2%,日本、韩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7.5%、2.6%~11.8%和15.4%。2013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的固定反倾销税分别变更为0.0%~7.5%,2.6%~11.8%,15.4%和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