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2016年11月3日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组织法》草案的通过,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已于2016年年底挂牌成立。自此,毒物及化学物质局开启专责规划并推动食品安全源头之化学物质管理相关工作。
毒物及化学物质局的成立,预示着其将专责单位源头管理、协助部会强化管理、加强部会合作勾稽检查、并与国际化学物质管理接轨。其业务范围涉及四个方面,即,
——政策法规 包括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化学物质登录管理办法等6个子法修订,化学物质综合管理政策、方案、计划之研订与协调推动,毒性化学物质与化学物质国际合作、科技发展之策划及推动。
——评估管理 包括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录政策规划与业务执行,毒性化学物质评估及公共列管等事宜,环境用药管理政策与法规之研拟、许可审查及业务推动督导。
——危害控制 毒性化学物质灾害预防、整备、训练之规划、协调、执行及督导,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监控、通报、协调支援,毒性化学物质灾害技术收集、研究、分析规划。
——勾稽查核 跨部门化学物质资讯系统之持续规划与建置,相关指定化学物质勾稽或查核之规划、协调与资讯整合及运用分析。
毒物及化学物质局成立对业界影响
毒物及化学物质局的成立,意味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将加强食品安全源头之化学物质管理。化学物质管理的加强,对台境外将产生直接影响。即那些对台贸易的化工原料及其他相关企业,并且相关化学品法规的事前许可、事中审核以及后市场稽查工作都将加大力度,如,《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及其子法《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录管理办法》、《职安法》及其子法《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等等,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为不影响您的对台贸易,出口台湾的化学品需事先做好合规工作。在此建议:
首先,做好化学品的排查工作 化学品的排查,可谓是排在所有工作的前位。在做其他工作之前,需事先排查化学品中的化学物质是否为台湾新化学物质、既有化学物质、毒性化学物质,以及化学品是否属于优先管理化学品或是管制性化学品等等,为后续的相应合规工作做好准备。
其次,化学品或是化学物质的合规 针对既有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毒性化学物质、优先管理化学品或是管制性化学品进行相关合规工作。如,既有化学物质,是否台湾进口商已完成预登录或是晚预登录相关工作;新化学物质,是否台湾进口商已完成相关的少量登录、简易登录、标准登录、低关注聚合物的事前审定、以及科学研发和产品与制程研发等合规工作;毒性化学物质,是否台湾进口商已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申请了管制编号,根据相关运作量和基准量的大小,是否已向地方环保署申请了相关核可、许可或是登记文件,以及是否已向毒物及化学物质局申请了运输联单或是通关签审编号等等;优先管理化学品,是否台湾进口商已向劳动部报请备查;管制性化学品,是否台湾进口商已向劳动部申请了许可;等等。
最后,供应链上信息传递 以上工作合规之后,在供应链传递过程中,化学品是否已做好台湾GHS的合规工作。如,SDS和标签是否采用当地语言、是否按照当地分类标准进行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粘贴等工作,以保证化学品的顺利通关,和化学品的危害信息传递,达到风险控制之最终目的,并配合后续环境保护署或是劳动部的后市场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