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27第1号:公布日本2017财年(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进口食品监控检查计划。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部分具体如下:
表1 2016财年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
*1:检查项目例
——抗菌性物质等:抗生物质,合成抗菌剂,荷尔蒙等;
——残留农药:有机磷系,有机氯系,氨基甲酸酯系,拟除虫菊酯系等;
——添加剂:保存剂,色素,甜味剂,防氧化剂,防腐剂等;
——病原微生物: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26、0104、O111和O157,李斯特菌,肠炎弧菌等;
——成分规格等:成分规格规定项目(细菌数,大肠杆菌群,放射性物质等(不包括病原微生物)),贝毒(腹泻性贝毒,麻痹性贝毒)等;
——霉素类:黄曲霉毒素、脱氧瓜萎镰菌醇、青霉菌等;
——转基因食品:未通过安全性检查的转基因食品等;
——放射线照射:有无放射线照射。
*2:指抗菌性物质、残留农药等检查项目的检查总件数的概数。
*3:根据进口时的违反事例和国外的信息情报等,提高本检查计划的实施频率。
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部分具体如下:
表2
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