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SCCS发布了关于五种物质的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4日。五种物质及其安全意见见下表:
物质 | 安全意见 |
口腔护理产品中使用的水溶性锌盐water-soluble zinc salts | 用于成人和7至17的孩童使用的牙膏和漱口水中是安全的;锌用于6个月至6岁使用的牙膏中是安全的;对1-17岁孩童的影响需进一步研究。 |
甲氧基丙氨基环己烯基乙氧基乙基氰基乙酸酯 | 基于提供的数据,在化妆品中用作UV过滤剂且最大浓度为5%时不能排除其遗传毒性的可能性; |
二氧化钛(纳米形式) | 无充分数据显示该物质在喷雾类产品中用作防晒剂时,最高浓度为5.5%是安全的;吸入毒性数据未提供。 |
碱性蓝 99 | 用作染发剂且最高浓度为1.0%,无法评估其安全性。 |
二甲基哌嗪鎓氨基吡唑并吡啶 | 该物质用于氧化型染发剂中且最高浓度为2%时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