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