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据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网站消息,美FSIS提出修改禽类产品检验法规,以使中国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在中国国内宰杀的禽类产品。
中国目前有资格向美国出口加工禽类产品,条件是相关产品源于在美、其它有资格宰杀并向美出口禽类国家所宰杀的禽类。FSIS之所以提出该措施,是因为其审核了中国的法律、法规、禽类宰杀检验体系,认为中国禽类宰杀检验体系等价于美国的相关体系。如果该法规最终落实,在认证的中国企业所加工的宰杀禽类、禽类部件、其它产品,将有资格向美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