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灯具标准AS/NZS 60598.1:2017 (MOD IEC 60598-1:2014)已于2017年4月24日正式发布,过渡期为2年,在过渡期期间与AS/NZS 60598.1:2013版同时使用。
新版是基于IEC60598-1:2014版的修订,相比于AS/NZS 60598.1:2013版有如下部分重大变更:
1. 同IEC的2014版,新增条款4.24光生物安全要求;
2. 新增条款0.5.101对于灯具上使用的电容器的要求;
3. 新增条款0.5.102明确了除了应急灯之外的其它灯具的电池充电器要满足AS/NZS 60335.2.29的要求;
4. 条款3.2.3修订:意味着所有灯具都要有ta标识(IEC版本对于常温25摄氏度的不用标);
5. 新增条款3.3.102对于带有遥控器使用纽扣电池或R1电池的灯具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 条款4.7.2对于8mm游离导体试验符合性判定的修订(较于IEC版本有增加要求);
7. 条款4.8明确了标有ON/OFF的开关对于AS/NZS 60669.1符合性的说明,及明确了所使用的开关的最低操作循环数要达到10E3(IEC版本没有明确规定操作循环数)。
8. 条款4.32修订:对于带有MOV防雷保护电路的灯具,MOV防雷保护必须要满足AS/NZS 3100里对于用在电气附件里MOV的要求 ;
9. 新增条款4.101.1:对于带有遥控器使用纽扣电池或R1电池的灯具遥控器的结构要求;
10. 条款8.2.1修订:防意外触电明确了需考虑的情形包括使用者清洁或保养;
11. 条款13.3防火要求的修订:防火要求有非常重大变更(新要求引入、参考了家电类安全标准的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