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信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的新联邦强制性标准已生效,该标准适用于2018年3月19日以后美国制造或进口的所有婴儿摇椅,以提高婴儿摇椅的安全性,预防婴儿死亡和受伤。
婴儿摇椅的座椅可以支撑躺卧的婴儿,并让他们弹跳。这种耐用性婴儿产品是为6个月大,无法独立坐起来的的婴儿设计的。
新联邦标准基于现有的自愿性标准ASTM F2167-17。ASTM标准提高了对稳定性和电池仓的要求,以解决倾翻事故,以及电池泄漏、腐蚀和过热事故。
该委员会制定更严格的要求,旨在进一步降低从高处(如桌面和台面)跌落造成头部严重受伤的风险。强制性标准通过要求将跌落风险提醒标签放置在靠近婴儿头部和肩膀的摇椅前方,使得照料者更容易看到坠落风险警告。还建议指导婴儿照料者在即使宝宝在摇椅上睡着了的情况下使用安全带,这种情况下也有坠落可能。 关于新强制性标准的更多内容请可以在这里点击如下网址:https://www.cpsc.gov/s3fs-public/Final-Rule-Safety-Standard-for-Infant-Bouncer-Seats-August-23-2017.pdf?ctmyMqMkYWQ1t3QN9DUXCDKnJQ5rKCX6。
跌落风险提醒标签应包括如下内容:
·“Use bouncer ONLY on the floor.”
·“ALWAYS use restraints and adjust to fit snugly, even if baby falls asleep.”
·“STOP using bouncer when baby starts trying to sit up or has reached [insert manufacturer’s recommended maximum weight, not to exceed 20 lbs.], whichever comes first.”
CPSC对家长和婴儿照料者在使用婴儿摇椅提出如下建议:
·始终在地面上使用摇椅,而不能在台面、桌子和其他高处使用;
·不要将摇椅放置在床、沙发或其他表面柔软的地方,因为摇椅在柔软表面倾倒时会导致婴儿窒息;
·即便在婴儿睡着的情况下,也要使用安全带并调整得牢固贴服;
·使用时应陪伴在婴儿附近并照看着。
·当孩子能够独自坐起,或者宝宝体重达到20磅或制造商推荐的最大体重时,请停止使用摇椅。
在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美国CPSC收到了347起涉及摇椅的事故报告,其中包括12起死亡和54起受伤。报告中的主要致死原因是,当摇椅被放置于成人床和婴儿床上时,不受约束的婴儿在摇椅上翻倒或者摇椅在软表面倾翻(如床垫和被子上)而造成窒息。此外,全美伤害检测电子系统显示,从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有874起事故与摇椅有关。这些事故涉及的风险模式(874例中有485例)主要是由于婴儿在摇椅上跌落或在放置于危险的地方(如厨房台面、桌子和其他架高的表面)上的摇椅上坠落。摔倒会导致婴儿脑震荡和颅骨骨折,这类伤害会造成大脑损伤和长期的健康影响。
2008年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中的丹尼·凯泽儿童用品安全通报法案第104(b)条要求委员会颁布耐用性婴儿和学步儿童用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在过去7年里,委员会已经通过了用于婴儿或学步儿童用品的新联邦安全标准,包括标准尺寸的婴儿床、非标准尺寸婴儿床、游戏场、婴儿学步车、婴儿洗澡座椅、儿童便携式床栏、婴儿车、幼儿床、婴儿秋千、手提式婴儿背带、婴儿软背带、后背架式婴儿提背带、带蓬盖的婴儿摇篮、婴儿摇篮、便携式挂钩吃饭餐椅和婴儿悬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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