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日,欧盟公布了其关于电子商务未来规则和义务的拟议案,作为世贸组织在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期间批准的电子商务谈判的一部分。该议案提出了一系列与电子商务和电信服务有关的WTO纪律和承诺,旨在加强监管可预测性并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提案涵盖电子合同,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以及保护消费者等。
2019年5月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经济的数字化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正在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消费者产生巨大影响。尽管数字贸易快速增长,但目前还没有多边规则来规范这种贸易。企业和消费者不得不依赖一些国家在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中商定的拼凑规则。欧盟认为,全球贸易政策应对措施可以最有效地解决数字贸易带来的全球机遇和挑战。
世贸组织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分发了一份关于电子商务的来文。该文指出,欧盟完全致力于正在进行的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
关于通过互联网签订的电子合同问题,欧盟的提议是,WTO成员国必须允许通过电子手段签订合同,并且其法律制度既不应为使用电子合同制造障碍,也不应导致合同被剥夺。法律效力和有效性完全基于电子手段进行的。
经常与电子合同相关的是电子签名问题。欧盟的提案旨在确保世贸组织成员不得仅仅因为签字是电子形式的,而在电子签名的法律诉讼程序中否认法律效力和可受理性作为证据。在这方面,成员国应确保不阻止电子交易各方:(a)相互确定其交易的适当电子认证方法; (b)能够向司法和行政部门证明在该交易中使用电子认证或电子签名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欧盟的提案强调了与消费者在线交易时保护消费者的规定。认识到加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的重要性,它指出,会员应采取和保持措施,保护消费者在从事电子商务交易时免受欺诈和欺骗性商业行为的侵害。
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应考虑采取或维持以下措施:(a)要求贸易商本着诚意行事; (b)要求交易商提供有关货品或服务以及合约条款的准确资料; (c)准许消费者获得补救。该提案指出,成员应认识到彼此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之间合作的重要性,以保护消费者并增强线上消费者的信任。
该提案还涉及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这些信息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使用电信服务发送的,至少包括电子邮件,并且在国内法规定的范围内,也包括其他类型的电子信息。提案建议世贸组织成员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消费者免受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a)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要求接受者同意接收商业电子信息; 或(b)应要求商业电子信息供应商协助接收者阻止持续接收此类讯息。此外,必须为不遵守规定的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供应商提供补救。
关于关税,该提案指出,会员不得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包括传播的内容。
该提案的另一个主要领域是对欧盟的重要保护,即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个人数据是指跟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任何信息。要求成员认识到个人数据和隐私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这方面的高标准有助于对数字经济和贸易发展的信任。成员可以采用和维护他们认为适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包括通过和应用跨境转移个人数据的规则。
欧盟提案探讨的其他领域包括解决阻碍跨境销售的障碍; 禁止强制性源代码披露要求; 坚持开放互联网接入原则; 以及改善电信和计算机相关服务的市场准入承诺。
该提案及其他WTO成员的提案将于2019年5月13日至15日在日内瓦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