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海外工厂的设立运营者妨碍或逃避海外工厂的实地考察时,韩国将采取停止进口相关食品等的措施。在进口、销售畜产品时,删除向餐饮业经营者等发放包含肉类种类等内容的交易明细的规定。登记为优秀进口企业者,在最近3年期间每年进行5次以上进口申报的产品,最近3年间检查结果没有不合格记录时,则可以豁免材料检查或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