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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SC发布最终法规批准关于未经处理的纤维中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测试的决定(16 CFR 1253)

信息来源:Intertek    发布日期:2020-06-18    阅读:27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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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最终法规,批准联邦法规(CFR)第16章第1253部分(16 CFR Part 1253)《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关于未经处理的纤维中ASTM F963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测试的决定》。该最终法规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由未经处理的某些纤维制作而成的可接触部分(见注释1),不再要求必须经过第三方测试ASTM F963标准中的元素溶出量和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这是由于这些未经处理的纤维会超过ASTM F963标准中元素溶出限值(见注释2)和邻苯二甲酸酯含量限值(见注释3)的风险较低。

然而,对于受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6节和第108节,以及联邦法规(CFR)第16章第1307部分(16 CFR 1307)管控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可接触部分,尽管免除以上测试,但仍须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注释:

1.以下未经处理的纤维,不需要经第三方进行ASTM F963标准中的元素溶出测试和邻苯二甲酸酯含量测试:

a. 尼龙(Nylon)

b. 聚氨酯(氨纶)(Polyurethane (Spandex))

c. 粘胶纤维(Viscose Rayon)

d. 腈纶和改性腈纶(Acrylic and Modacrylic)

e. 天然乳胶(Natural Rubber Latex)

除上述纤维外,未经处理的聚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也不需要经第三方测试其邻苯二甲酸酯含量。

2.根据16 CFR 1250法规和ASTM F963-17标准,元素溶出量限值为(单位为mg/kg):

a. 锑(Sb):60

b. 砷(As):25

c. 钡(Ba):1000

d. 镉(Cd):75

e. 铬(Cr):60

f. 铅(Pb):90

g. 汞(Hg):60

h. 硒(Se):500

3.根据16 CFR 1307法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部件中下列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不得超过0.1%:

a.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b.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c.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d.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e.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f.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ENP)

g.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EXP)

h.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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