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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21-11-12    阅读:28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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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发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对CQC31-465318-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 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小类:701419。

一、主要修订内容

1、更新4.1.1产品基本要求标准,GB 7000.1-2015代替GB 7000.1-2007,GB/T 17743-2017代替GB 17743-2007;

2、修订5.2.2检验项目及要求,对于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项目;相应的5.2.3 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阶段;

3、修改9复审要求,删除产品检测要求;

4、修改10认证证书,LED灯具证书的发放程序;

5、证书有效期由4年变更为5年;

6、修改认证标志的使用;

7、增加13认证责任和14技术争议与申诉。

二、实施要求

1、自2021年11月15之日起,CQC将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对于已获证书,复审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此次变更仅涉及需变更寿命结论或需复审的证书;证书有效期的变更于复审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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