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3年度重点立法任务,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在确定重点立法任务时,总局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服从和服务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区分轻重缓急,重点围绕四个方面作出部署:
一、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制定,修订《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规章。
二、持续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制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
三、严格落实“三品一特”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制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章。
四、充分发挥质量支撑作用,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积极推动《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的修订,修订《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
在推进各项重点立法任务中,总局将严格按照《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
部分推进制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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