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REACH(修订)法规2023,SI 772生效。该法规于2023年6月28日由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卫生部制定,旨在修订保留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第1907/2006号法规(以下简称 "REACH法规")第41条。
根据保留的英国REACH法规赋予该局的职能和权力已分配给安全执行局(HSE)。2023年修订条例第3条修订了《REACH法规》第41(5)条,并延长了HSE对某些类型注册档案的最低百分比进行合规性检查的最后期限。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截止到2027年10月27日,不少于该局收到的第127P(4B)(a)条所述物质注册档案的20%;
(2)2030年10月27日之前,不少于该局收到的第127P(4B)(b)条所述物质注册档案的20%;
(3)截止到2035年10月27日,不少于该局收到的第127P(4B)(c)条所述物质注册档案的20%。
第127P(4B)条规定的向HSE提交注册信息的后实施期(IP)完成期限已经延长,因此本实施细则不再规定2020年12月12日实施期结束后的天数,而是确定了提交信息的具体日期。根据第127B、127L和127M条,HSE是英国指定的评估和审查物质注册信息的机构。
任何总部设在英国的法人实体,如打算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生产或进口某种物质,且该物质的年产量达到或超过1吨,则必须向HSE提交该物质的注册资料。由于混合物不需要注册,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混合物中任何一种物质的总进口量达到或超过每年1吨,则构成混合物的物质必须注册。
信息提交的截止日期如下:
2026年10月27日:
(i)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根据REACH法规第59(1A)条被列入候选清单的物质;
(ii)根据(EC) No. 1272/2008法规(CLP法规)被归类为1A类或1B类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的物质,且在大不列颠生产或进口,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的进口量达到或超过一吨,至少在IP完成日之后提交一次;
(iii)根据(EC) No. 1272/2008法规(CLP法规)被归类为水生慢性1类(对水生生物有剧毒且影响持久)或水生急性1类(对水生生物有剧毒),且在大不列颠生产或进口,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数量达到或超过100吨的物质,在IP完成日之后至少一次;
(iv)在大不列颠制造或进口的物质,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的数量达到或超过1,000吨,在IP完成日之后至少一次。
2028年10月27日:
(i)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止期间,除根据第59(1A)条加入第59(1)条所述候选清单的物质;
(ii)在大不列颠制造或进口的物质,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的数量达到或超过100吨,在IP完成日之后至少一次。
2030年10月27日:
在大不列颠制造或进口的物质,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的数量达到或超过1吨,在IP完成日之后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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