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消息,越南总统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新《电子交易法》,修订后的《电子交易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信息通信部(MIC)副部长强调说,新法旨在使观点和政策充分制度化,并克服2005年电子交易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新的电子交易法在2005年的电子交易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1. 扩大了适用范围
虽然2005年《电子交易法》明确将某些类型的证书,如土地使用权证书、汇票或其他有价值的文件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但新《电子交易法》将其范围扩大到生活和商业的所有方面。新《电子交易法》侧重于在交易中使用电子手段,其实质、条件和形式将由其他具体法律规定。
2. 关于电子签名的一般规定更加具体,但在原则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与2005年的《电子交易法》相比,新《电子交易法》只做了一些改动。这项新法保留了“数字签名”的旧定义即电子签名的一种形式,它仅限于使用非对称密钥加密生成的签名。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新法将电子签名按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即分为“专用电子签名”(特定组织用于其专门活动)、“公共数字签名”(用于公共活动并有公开证书担保)和“官方专用数字签名”(国家数字签名)。这种分类的原因是除了一般要求外,每种类型的电子签名都要遵守一套特定的要求,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法表示利益相关者同意的常见类型的电子确认,如签名的扫描或图片,一次性密码或短信,似乎不太可能符合电子签名的资格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电子交易法为其他相关法律为这些确认手段设定法律框架铺平了道路。此外,新法还对“信任服务”、“时间戳”、“电子合同”、“数字数据”、“主数据”、“电子环境”、“电子证书”、“数字签名认证服务”等关键术语进行了修改、补充或引入了新的定义。
3.对外国电子签名和外国电子签名证书的承认有新的要求
由外国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提供商提供(除其他要求外)的外国电子签名和外国电子签名证书将得到承认。这些服务提供商获得认可,必须满足多种其他标准,包括在越南设有代表处。在现阶段,还不清楚这种认可是否仍然以许可的形式存在,信息通讯部将规范认可程序。
4. 电子合同的重要方面需要达成协议
电子合同的履行仍然必须遵守2005年《电子交易法》(以及其他法律,如合同法)。但是,缔约各方可以商定技术要求、验证和条件,以确保与此类电子合同有关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此,虽然特定行业的电子合同可能会受到额外的法律要求,但新的《电子交易法》不太可能限制电子合同的履行。根据新法,信息通讯部是负责电子合同认证的国家管理机关。
5. 数字平台及信息系统管理员规章制度
新《电子交易法》提供了三个新的定义:
(1)为电子交易服务的信息系统:以电子交易为主要功能的信息系统;
(2)服务电子交易的数码平台:服务于电子交易的资讯系统,为进行电子交易创造环境;
(3)服务电子交易的中介数字平台:服务于电子交易的数字平台,平台管理员独立于交易参与方。
此外,新的电子交易法还对服务于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管理者、服务于电子交易的大型中间数字平台管理者和服务于电子交易的超大规模中间数字平台管理者明确了责任。这些措施包括依照法律通过电子手段向主管机构提供信息,以服务于国家管理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新电子交易法要求极大规模的中间数字平台:(i)发布用于向用户展示建议内容、广告的推荐系统的参数/标准;以及(ii)允许用户卸载任何预先安装的应用程序,而不会影响基本技术功能和保持系统正常工作。政府将根据越南的用户数量或用户访问数量,对中间数字平台的这些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6. 国家机构之间的电子交易
新的电子交易法确定了国家机构的几种电子交易类型,包括:政府机构内部的电子交易,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电子交易以及国家机构与机构、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电子交易。此外,新法提供了国家机构必须遵守的关于数据连接、数据共享、公共开放数据的重要原则,例如,开放数据将由国家主管机构广泛公布,供机构、组织和个人自由使用、再利用和共享。
结论
虽然新《电子交易法》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但该法只提供了一般性条款,似乎缺乏可执行性。因此,更具体的政府指导是业务有效合规计划的必要条件。越南政府预计将在明年年中发布新的《电子交易法》指导/实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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