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中旬消息,美国环境保护局(EPA)正在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最终确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报告和记录要求。根据经《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修订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规定的义务,环保局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任何一年制造(包括进口)或曾经制造过这些化学物质的个人向环保局提交以下有关PFAS的信息:用途,产量,副产品,处置,接触,有关环境或健康影响的现有信息。
以下行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有义务向EPA报告PFAS信息:建筑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废物管理和修复服务。
除了履行《有毒物质管制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外,该规则还将使环保局能够更好地确定美国人造全氟辛烷磺酸的来源和数量。
最终规则于2023年11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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