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香料成分“水杨酸苄酯”(Benzyl salicylate,CAS号:118-58-1,EC号:204-262-9)的最终安全意见(SCCS/1656/23)。关于水杨酸苄酯的初步意见发布于2023年6月13日。
最终结论如下:
通过对所提供数据进行评估,并考虑到水杨酸苄酯潜在内分泌干扰性的相关问题,SCCS 认为水杨酸苄酯在达到本意见表1中提供的最大浓度时是安全的。
表1:化妆品中水杨酸苄酯的最大使用浓度。
化妆品产品类型 | 最大使用浓度% |
水醇型香水(喷雾和非喷雾) | 4 |
淋洗类皮肤和头发产品(除冲洗用身体产品外) | 0.5 |
淋洗类身体产品 | 1.3 |
驻留类皮肤和头发产品(非喷雾型/非气雾型)(身体乳除外) | 0.5 |
驻留类头发产品(喷雾型/气雾型) | 0.5 |
驻留类身体产品(非喷雾型/喷雾型/气雾型) | 0.7 |
面部彩妆产品和卸妆产品 | 0.2 |
口腔护理产品 | 0.004 |
除臭产品(喷雾型/气雾型) | 0.91 |
水杨酸苄酯的现有数据提供了一些可能的内分泌作用迹象,但没有证据表明其会导致潜在的内分泌效应。SCCS的任务不涉及环境方面。因此,该评估不包括水杨酸苄酯在环境中的安全性。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水杨酸苄酯常用作芳香剂、紫外吸收剂,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日用香精准用清单》,淋洗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37012%,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31575%。
SCCS/1656/23:https://health.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11/sccs_o_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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