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框架草案,以推动欧盟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能源效率、资源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旨在解决现行生产和消费模式中的线性特征,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法规特别强调产品在实现这些目标中的核心作用,并要求设定生态设计标准,以提升产品的耐用性、可维修性和可回收性,同时逐步淘汰性能最差的产品。
一、生态设计要求
该法规确立了为市场上市的产品制定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授权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制定具体要求,包括产品的耐久性、可靠性、可重复使用性、可升级性、可维修性和翻新潜力,以及能效、水效和资源使用效率,再生、再造和可回收性能,以及废弃物产生、碳足迹和环境足迹等环境可持续性方面。授权法案将规定产品组定义、测试标准、信息要求等,并授权委员会补充规定符合性评估程序。法规还明确了经济经营者的义务,并建立了数字产品护照的要求,以提高产品追溯性。
二、数字产品护照
法规要求数字产品护照作为追踪和记录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的关键工具,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和需求。法规要求基于开放标准以可互操作格式开发数字产品护照,并与产品的唯一标识符相连接。数字产品护照由经济经营者或数字产品护照服务提供者保存,至少在产品的预期寿命内有效可用,并应确保高度安全和隐私,包括与生态设计要求相关的数据。
三、优先事项
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制定并公开发布优先事项、规划和磋商的工作计划,该计划至少涵盖三年,并根据影响评估结果和利益相关者意见进行定期更新。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需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气候、环境、能效、资源效率等优先事项,并通过生态设计论坛与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进行磋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工作计划在通过欧洲议会之前应公开发布,以保证透明度。此外,欧盟委员会应通过生态设计论坛评估自我调节措施,确定是否作为授权法案的有效替代,并确保工作计划考虑与内部市场运作和欧盟经济复原力相关的潜在贡献。
四、法规适用范围与生效日期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实物产品,包括零部件和中间产品,但不适用于食品、饲料、药用产品、兽药产品、活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源自人类的产品、与动植物未来繁殖直接相关的动植物产品,以及某些车辆类型。法规还规定了经济经营者的义务、合格评定程序及要求、市场监管及禁止销毁的消费品等内容。法规将在《欧洲联盟公报》上公布20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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