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5日消息,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发布了《在人工智能推荐和决策系统中使用个人数据的咨询指南》(下简称指南)定稿。该指南就AI系统实施的三个阶段中的个人数据使用提供指导,这三阶段即:开发、部署(企业对消费者)和采购(企业对企业)。特别是,指南阐明并详述了《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规定的同意义务和通知义务及其例外情况在AI系统中使用个人数据中的应用。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在开发AI系统时,企业应考虑是否可依据业务改进和研究例外情况,而不是征求同意。此外,还必须采取适当的数据保护措施。
在面向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中利用AI系统时,例如在推荐和决策系统,必须获得易理解的同意。或者,企业可以考虑是否可以依据合法利益例外。
为控制个人数据的组织开发或部署定制AI系统的数据中介机构应协助这些组织履行PDPA规定的义务,例如通过数据映射、数据标签和维护数据来源记录。
鼓励这些数据中介机构协助各组织履行通知、同意和问责义务,尽管机构本身并不承担这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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