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 NEA))提交G/TBT/N/SGP/72号通报,计划修订《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将涂料中的甲醛作为有害物质进行监管。一旦该规定生效,新加坡将禁止进口、生产或销售甲醛含量达到或超过重量比0.01%的内墙涂料,除非这些内墙涂料是为了出口或再出口目的而进口或生产的。
根据该要求,甲醛含量高于0.01%的内墙涂料的进口商或生产商需要向NEA申请有害物质(HS)许可证。进口、生产或销售用于户外或工业用途涂料,甲醛含量达到或超过重量比0.01%,则需要遵守相关的标签要求。对于为出口或再出口目的而进口或生产的涂料,标签要求将不适用。
我国涂料出口商需注意,如果条例生效,出口相关内墙涂料前需向NEA提交测试报告,证明每种内墙涂料产品中测得的罐内甲醛总含量低于重量比0.01%。此类测试报告必须由经认可的实验室出具,如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成员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
该通报评议日期至2024年10月16日。
转载链接:http://www.tbt.org.cn/warningDetail.html?id=VncgxUp0BXzKWqKXnEmtNZqqPES7APg0WOeI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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