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要求禁止在该州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含有特定水平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 的青少年产品、纺织品和食品包装。
2024年8月通过的新法案(AB-347)将要求:
有毒物质控制部需在2029年1月1日前通过法规,以执行这些PFAS禁令,并确保这些规定在2030年7月1日及之后得到遵守。
制造商需在2029年7月1日前向该部门注册,支付注册费,并提供合规声明,证明其产品符合PFAS禁令。
授权该部门对产品进行测试,并依靠第三方测试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PFAS禁令。
要求该部门根据规定,对违反禁止使用PFAS的产品发出违规通知,并有权对违反这些禁令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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