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韩国发布G/TBT/N/KOR/686通报,拟修订“功能性成分的再评估规则”,评议期至:12月31日。部分修订内容如下:该规则是遵照“功能性健康食品法案”的第15(2)部分及其实施条例的20(3)部分,以确立标准、方法、流程等。主要内容包括:重新设定功能性成分的再评估方法和外部条件;确定公布再评估结果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