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环境保护署(EPA)已发布纹身油墨过敏反应的报告,以帮助ECHA限制此类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此外,还给出了以下建议:
——因过敏反应的风险,符合CLP分类标准的过敏原不应在纹身油墨中;
——纹身油墨中的所有成分无论是否有害,都应标识在产品容器或安全数据表中;
——应开展研究,以更好地了解、诊断和预防不良反应。
丹麦环境和食品部在2017年6月初发表了一份报告,介绍了如何开发一种稳妥的方法,用于分析纹身油墨中使用的偶氮颜料和伯胺(P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