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欧亚经济联盟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关税同盟技术法规 《香水和化妆品安全》(TR CU 009/2011)。主要内容如下:
(1)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新增聚四氟乙烯(tetrafluoroethylene)等14种成分;
(2)新增或修订部分允许使用成分的使用条件,部分内容见下表。
物质名称 | 适用产品 | 修订最大使用浓度 | 现行最大使用浓度 |
单氟磷酸铵 (Ammonium monofluorophosphate) | 口腔用产品(包括牙膏、漱口水等) | 单独添加时终产品氟含量不超过0.15%,与其他含氟成分联合添加时终产品中总氟含量不超过0.15% | / |
邻甲氨基苯甲甲酯 (Methyl-N-methylanthranilate) | 驻留类化妆品 | 0.10% | 0.15% |
淋洗类化妆品 | 0.20% | 0.30% |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