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发布2项化妆品法规。具体分别为:
(1)RDC第906号决议,规定了直发剂和烫发剂类化妆品注册程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直发剂和烫发剂类产品,都应向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申请注册;注册应通过ANVISA的电子系统进行申请;生产商或进口商申请注册时应提供产品分析证书、稳定性实验数据、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产品皮肤和眼部安全性评估材料、终产品安全性声明、产品标签等文件;直发剂和烫发剂类产品的标签规定和警示语要求等;
(2)RDC第907号决议,即个人护理用化妆品和香水管理规定,具体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个人护理类化妆品和香水中需要申请官方注册的产品类别以及需提供的产品信息、技术资料以及注册程序、产品标签的通用和特殊要求(如气溶胶类化妆品应标注“请勿直接吸入”、“易燃”等警示语)、微生物卫生标准(如儿童用化妆品、眼部化妆品、与黏膜接触产品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需氧嗜温微生物总数<100CFU/g(ml)等。
上述2个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rdc-n-906-de-19-de-setembro-de-2024-585940340;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rdc-n-907-de-19-de-setembro-de-2024-585939539
转载链接:http://itpp.trb.mofcom.gov.cn/article/cslx/flfg/202409/21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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