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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重新评估食品中双酚A对公众健康的风险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3-04-27    阅读:20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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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消息称,欧盟食品接触材料、酶和加工助剂小组(CEP)重新评估双酚A对公众健康的风险。经过评估CEP小组得出结论,双酚A直接造成遗传毒性危害的可能性非常低。根据动物数据和人类观察研究的结果,免疫系统被确定为对双酚A暴露最敏感,人类通过膳食暴露于BPA存在健康问题。

双酚A,英文名Bisphenol A(BPA),为白色粉末或片状结晶。BPA主要被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聚碳酸酯常用于食品接触包装材料中,如可回收类的饮料瓶、奶瓶、餐具、贮存用的罐子、微波加热盒、运动水壶和家用水管;环氧树脂则常用于罐头内衬、玻璃果酱的金属盖内衬和家用大型储水塔的内衬等。BPA是一类具有雌激素样活性的内分泌干扰物,可能诱发儿童性早熟或致癌。

食物是人体摄入BPA的主要途径。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用于食品用容器时,可能导致BPA析出并迁移至食物中,而被摄取至人体内。另外,塑胶奶瓶、儿童餐具也有使用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为材料,当这些容器与热水接触时,亦可能会导致BPA从奶瓶和餐具中释放出来。

欧盟规定成员国自2011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BPA塑料生产婴儿奶瓶,并从2011年6月1日起,欧盟禁止进口此类塑料婴儿奶瓶。

2018年2月,欧盟修订食品接触材料中BPA管控要求: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中BPA的特定迁移限量修改为不得超过0.05 mg/kg,并且婴幼儿食品用清漆或涂料不得迁移出BPA。食品接触塑料中BPA的迁移限量由0.6 mg/kg降低为0.05 mg/kg,并且不得用于制造婴儿用聚碳酸酯奶瓶、婴幼儿用聚碳酸酯饮水杯或瓶。要求经营者应确保清漆及涂层材料及物品必须附带书面的符合性声明文件,该声明应在除零售阶段的制造、加工和分销的所有阶段都提供。

2006年,EFSA设定BPA可耐受的每日摄入量(TDI)为50 μg/kg bw/day,2010年,EFSA再次确定了TDI为50 μg/kg bw/day的安全性。2015年EFSA重新发布评估报告,设定临时每日允许摄入量(t-TDI)为4 μg/kg bw/day。2021年12月,EFSA发布了进一步降低BPA的TDI草案,将2015年设置的t-TDI由4 μg/kg bw/day降至0.04 ng/kg bw/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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