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法规(EU) 2023/866,修订POPs法规(EU) 2019/1021。该修订法规已于2023年5月18日生效,并将于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
该修订主要是在2023年8月18日后,将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中的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的含量限值降低至0.025 mg/kg (0.0000025%)。现时1 mg/kg (0.0001%)的限值仅继续适用于将被运输或处理的PTFE微粉,以将PFOA及其盐类的浓度降低至0.025 mg/kg (0.0000025%)以下)。
下表比较了修订前后,法规对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全氟辛酸相关物质的要求:
| 原限制内容 | 修改内容 |
限值 | 1. ≤ 0.025 mg/kg (0.0000025%) 对于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针对物质、混合物、物品); 2. ≤ 1 mg/kg (0.0001%)对于全氟辛酸(PFOA)相关化合物(针对物质、混合物、物品); 其他限值: 3. ≤ 20 mg/kg (0.002%)对于PFOA相关化合物在氟化学品生产(全氟碳链等于或少于6个原子)中所用的可转移的分离中间体物质(须满足REACH法规中的条件); 4. ≤ 1 mg/kg (0.0001%)对于PFOA及其盐类在由电离辐射产生或由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以及在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用和专业使用的混合物和物品(前提是在PTFE微粉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PFOA的排放,若不可能,则应尽可能减少); 5. ≤ 2 mg/kg (0.0002%)对于PFOA及其盐类和/或PFOA相关化合物在非侵入和非植入医疗器械的其他医疗器械。 | 修改第4点为: 4. ≤ 1 mg/kg (0.0001%)对于PFOA及其盐类在由电离辐射产生或由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以及在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用和专业使用的混合物和物品,直至2023年8月18日(前提是在PTFE微粉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PFOA的排放,若不可能,则应尽可能减少;1 mg/kg (0.0001%)的限值仅适用于将被运输或处理的PTFE微粉,以将PFOA及其盐类的浓度降低至0.025 mg/kg (0.0000025%)以下)。 |
豁免 | 1. (a) 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b) 应用于胶片的感光膜(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c) 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险液体对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的,可防油或防水的纺织品(豁免至2023年7月4日); (d) 侵入和植入医疗器械(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e) 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二氟乙烯(PVDF)的生产,用于制造(i)高性能、耐腐蚀气体过滤膜、水过滤膜和医用纺织过滤膜;(ii)工业余热热交换器;(iii)能够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PM2.5颗粒物泄漏的工业密封胶(豁免至2023年7月4日); 2. 用于已安装在系统中(包括安装在移动和固定设备的系统)用于抑制液体燃料蒸气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但须视特定条件(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3. 使用生产医药产品的含有全氟碘辛烷的全氟溴辛烷;; 4. 使用在2020年7月4日前在欧盟中已经在使用中的物品; 5. (a) 法规(EU) 2017/745范围内的,除了可植入医疗器械以外的医疗器械(豁免至2020年12月3日); (b) 乳胶印刷油墨(豁免至2020年12月3日); (c) 等离子纳米涂层(豁免至2020年12月3日)。 | 去除第1(e)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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