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了《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并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
指令规定了大公司在其活动对人权和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时应承担的义务。它还规定了与这些义务相关的责任。这些规定不仅涉及公司的运营,还涉及其子公司的活动,以及公司活动链上商业伙伴的活动。
该指令将影响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公司,其活动范围从上游的商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到下游的产品分销、运输或储存。受今天通过的立法影响的公司必须采取并实施基于风险的系统,以监测、预防或补救指令中确定的人权或环境损害。
该指令要求企业确保在其活动链中遵守人权和环境义务。如果发现违反这些义务的行为,公司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减轻、终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其自身、子公司和业务伙伴在其活动链中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可能要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并必须提供全额赔偿。受该指令影响的公司还必须根据气候变化巴黎协定通过并实施气候过渡计划。
成员国将有两年的时间来实施相关法规和行政程序,以遵守这一法律文本。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