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澳大利亚官方共通报64起食品召回事件。统计发现,在所有的召回当中,以标签不合格情况居多,其他还包括微生物项目不合格、检出异物、检出毒素等。
标签不合格居多
进一步细分来看,标签不合格的情况共发生33例,其中又以未标注过敏原信息的情况居多(31例),其余两例分别为保质期与有效期错误。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列第二
除标签不合格外,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霉菌、李斯特菌等指标不合格列第二大类召回原因,共计18例。
异物问题列第三
产品中出现铁片、玻璃、塑料等异物排第三位,共计8例。
其他还包括检出生物毒素(1例)、生产过程出错导致产品可能出现不合格(1例)等。
按照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规定,食品中若含有麸质、甲壳类、蛋类、鱼类、奶、花生、大豆、芝麻籽、树生坚果类、亚硫酸盐,需要标注过敏原信息。
在此提醒国内出口企业,对澳出口应严格按照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规定控制产品质量,满足澳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