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欧盟发布(EU)2017/1490号条例,批准氯化锰、二氧化锰、一水硫酸锰、氨基酸水合物螯合锰、水解蛋白螯合锰、甘氨酸水合物螯合锰、三水氯化锰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
按照新条例要求,以上7种锰化合物在添加剂类别组属于“营养添加剂”、在功能组类别属于“微量元素”。
另外,以上7种锰化合物不能用于动物饮用水,将其用于动物饲料时,在水分含量12%的饲料中的添加限量为:鱼饲料100mg/kg,其他动物饲料150mg/kg。
新条例还规定,在2018年3月11日之前,按照原来规定生产和标注的饲料、锰化合物可以继续使用至库存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