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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旧有CCER不再用于全国碳市场

信息来源:瑞欧科技    发布日期:2023-11-03    阅读:18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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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在CCER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成立前,统一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此外,2025年起旧有CCER不再用于全国碳市场!具体通知通告内容如下: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登记、交易和结算活动,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三、2017年3月14日前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原文链接:https://www.reach24h.com/carbon-neutrality/industry-news/ccer-registration-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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