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了对第一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1)以及《达标管理目录限制物质应用例外清单》(附件2)的公开征求意见,现拟定12类产品。这也是中国RoHS实施这么多年来首次确定的达标管理目录,将会全面影响电器电子类企业。
拟定达标管理目录12类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电冰箱 |
2 | 空气调节器 |
3 | 洗衣机 |
4 | 电热水器 |
5 | 打印机 |
6 | 复印机 |
7 | 传真机 |
8 | 电视机 |
9 | 监视器 |
10 | 微型计算机 |
11 | 移动通信手持机 |
12 | 电话单机 |
中国RoHS限制物质如下: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镉及其化合物;
(4)六价铬化合物;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
中国RoHS与欧盟RoHS有部分相似,差别仍然很大。此外,进口商品也要满足中国RoHS的要求。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法规标准动向,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