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M MRA的互认流程是:首先国家计量院运行一个合格的质量体系,并通过同行评审;其次参加国际比对,可以是由CIPM CC或BIPM组织的国际关键比对,或由区域计量组织组织的区域关键比对或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辅助比对,通过比对结果证明本国计量标准的国际等效;最后是申报校准测量能力(CMC),CMC经所在RMO和(仅必要时)其他RMO的评审后,通过评审的CMC将被公布在KCDB上。这意味着,该国家校准测量能力(和签发的校准证书)得到了所有签约机构的承认。
互认协议的签约机构只能是国家计量院。若一国有多个计量院,则其他机构以“指定机构”的名义附在签约机构下方。
CIPM MRA的全部工作由BIPM在CIPM的授权下负责开展。CC、RMO和BIPM负责开展国际关键及辅助比对。此外专门成立了一个区域性计量组织和国际计量局联合委员会(JCRB),专门负责CIPMMRA有关工作的讨论和实施。
详细的互认流程见:https://www.bipm.org/en/cipm-mra/approval-process.html
以上资料收集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