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量法》内容,泰国将计量仪器(Measurement Gauge)分为称重设备(Weighing Machine)、体积测量工具(Volume Measuring Tool)和量具(Measurer)。计量仪器(Measurement Gauge)是指称重设备、体积测量工具和量具;称重设备(Weighing Machine)是指用于称重和显示重量的设备,应包括称重所用的摆锤,以及部长所规定的称重设备的组成部分;体积测量工具(Volume Measuring Tool)是指在外观上是用来测量物体体积的容器的工具,应包括部长所规定的体积测量工具的组成部分;量具(Measurer)是指用来测量和显示任何东西的体积或单位的工具,但既不是称重设备,也不是体积测量工具,应包括部长所规定的测量仪器的组成部分。
打算在泰国制造、进口、销售、修理测量仪器或提供测量仪器服务的业务的人,需申请获得CBWM颁发的营业证书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根据泰国《计量法》及《关于计量器具认证标志的规定(2017年)》的规定,对计量仪器的检查应与标准进行比较,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应给予认证。由《计量法(1999年)》第31条款下规定的政府部门、国家机构、国家组织或国有企业检后发出的认证标识见图1 。第41条款下规定的拥有自检许可的制造商或维修点检后发出的认证标识见图2。
图1 计量认证标识示例1 图2 计量认证标识示例2
根据规定,计量器具/仪器进入泰国时,需向CBWM中的计量促进与发展办公室,或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域和地方机构提交清关申请,获取通关许可证。由CBWM和泰国海关管控的计量仪器/器具可查看《联合关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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