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专题研究国外计量国外计量准入

法律法规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更新日期:2021-05-26

(一)欧盟计量器具MID指令

2004年4月30日,欧盟发布了2004/22/EC计量器具MID指令(Measuring Instruments Directive),该指令于2006年10月30日强制执行。2014年欧盟通报实施新指令2014/32/EU,旧指令2004/22/EC作废。MID指令是欧盟用来监督和管理计量器具的法规,明确了计量器具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

MID指令针对水表、燃气表和气体体积转换装置、有功电能表、热量表、连续动态测量液体(除水以外)量的测量系统、自动衡器、出租车计价器、实物量具、几何量测量器具、汽车尾气分析仪等10种作出了相应规定。

指令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出厂前必须通过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符合MID指令,并加贴CE标志,方能投放到欧盟市场。至于不在MID规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则需要欧盟各国自行作出规定。

(二)欧盟非自动衡器NAWI指令

2009年4月23日,欧盟发布了2009/23/EC非自动衡器NAWI指令(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规定投放在欧盟市场的有关仪器必须符合指令和法规的要求,相关的非自动衡器进入欧盟市场前要先获得NAWI证书。2014年欧盟通报实施新指令2014/31/EU,旧指令2009/23/EC作废。该指令将“称重仪器”定义为“利用物体上的重力作用来确定物体质量的测量仪器”;而“非自动衡器”或“衡器”是指“在称重过程中需要操作员干预的称重仪器”。

该指令中列出了以下非自动衡器的使用情况,任何非自动衡器要用作以下用途,都必须符合指令的适用要求:(a)测定商业交易的质量;(b)测定为计算通行费、关税、税款、奖金、罚款、报酬、赔偿或类似付款的质量;(c)测定法律法规或法律专业知识的质量;(d)为监测、诊断和医疗目的,在医学实践中确定患者体重的重量;(e)测定在药房按处方配药的质量,以及测定在医学和药学实验室进行的分析的质量;(f)为向公众直接销售及预包装,基于质量确定价格。

(三)法国国内法规

法国自身制定了大量与计量有关的法规或指令,包括1837年的《计量法》(Loi du 4 juillet 1837 relative aux poids et mesures)、2001年5月3日《关于计量器具控制的法令》(Décret n°2001-387 du 3 mai 2001 relatif au contrôle des instruments de mesure)等,以及其他领域的具体法规、指令和决定等等。总体而言,法国的计量法规比较丰富和完整,并且具有针对性,反映出法国在计量工作上的重视程度。

在1837年颁布的法国《计量法》,是法国关于计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经过了多次修订,一直沿用至今。初版的《计量法》文本一共有8项条款,其中第2至第6项条款在1962年的修订中被废除。其他条款也经过不同程度的修订,其中第7项条款在2014年和2020年进行过修订;第8项条款分别在1944年和2014年进行过修订,2014年的版本规定“计量器具的检验办法由国务院令规定”;第9项条款是在2014年修订的时候增加的,主要涉及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根据第9项条款,使用不符合使用条件或不适合使用条件的计量器具,或未及时对使用中的器具进行最新检验,及未检验已维护的计量器具,可被处以行政罚款。自然人的金额不得超过3000欧元,法人的金额不得超过15000欧元。

2001年颁布的《关于计量器具控制的法令》内容比较详细,针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检验、首次检定、安装检验、在用器具检查、负责机构资格等内容均有具体的法规条文,是了解法国计量器具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该法令最新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


本信息由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摘录/编辑/整理并翻译,转载请注明来源。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